四川省乐山市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通基层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访问次数: 65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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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乐山市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组建执法机构、派驻执法中队、加强属地管理等方式,形成了乡镇执法办与派驻执法中队密切配合、相互补充的乡镇执法架构,有效解决了乡镇无执法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不足、违法行为“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

  一是建强机构职能,解决“力量缺乏”的问题。利用乡镇机构改革契机,全市132个乡镇(街道)统一组建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乡镇综合办事机构,鼓励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配备专门执法人员,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乡镇法定权限内的执法工作,解决乡镇(街道)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街道)法定权力进行梳理,形成了违规修建农房、破坏村容镇貌、动物强制免疫、渡口安全检查等30余项法定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为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二是派驻执法中队,解决“权限不足”的问题。各县(市、区)结合改革进度,因地制宜、分批推进,在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组建乡镇综合执法中队,派驻一线,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以县级综合执法局名义开展县级法定权限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乡镇为主、部门为辅”的管理模式,乡镇负责派驻综合中队的统筹调度、日常管理、人员考核等,补齐乡镇执法权限不足、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的短板,凝聚基层执法合力。目前,全市组建乡镇执法中队65个,派驻执法人员250余人。

  三是健全运行机制,解决“运转不畅”的问题。建立县乡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配合机制,强化县级综合执法部门的行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对县级综合执法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不低于30%权重的考核机制,加强对乡镇的执法业务指导、检验检测技术支持以及疑难和重大案件查办等。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保障,下沉人员工作经费统一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统一享受派驻乡镇相关津补贴、差旅费等待遇,健全优先执法培训、提拔重用、评先评优和不得随意抽调下沉人员等政策,助推下沉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大力激发“派驻”人员干事激情。今年以来,全市乡镇共开展执法检查13000次,办理行政案件2000余件,处罚金额达240余万元。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