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有效盘活编制资源

访问次数: 3310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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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滁州市中小学校生源呈现出由农村向城镇流动、县(市)向市(区)流动的总体趋势,市本级及市辖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较大幅度增加,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总量满足,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活力,保障中小学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滁州市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调研分析,积极请示汇报,大胆探索尝试,统筹调剂所属县(市)中小学存量教职工编制448名至市本级及市辖区。依据生源变化情况,同步建立市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动态调整机制,盘活了现有编制资源,有效破解编制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

一是坚持科学研判,精准测算编制需求。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皖编办〔2018〕6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委编办的指导支持下,滁州市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各地生源变化情况,通过全市公办中小学生学籍库、教育事业统计等多渠道对全市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进行摸底,根据各县(市、区)政府认可的学籍数,按照统一的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分学段测算出各地教职工编制需求。

二是坚持存量挖潜,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按照“总量控制、增减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富余地区教师队伍发展需要和市域内教师分布不均衡现状,在征求相关县(市)意见的基础上,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在省确定的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研究制定编制配置可行性方案,按一定比例统筹调剂部分县(市)存量中小学教职工编制448名。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委编办。

三是坚持市域统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滁州市统筹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批复》(皖编办〔2020〕29号)精神,市委编办及时印发《关于统筹调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的通知》(滁编办〔2020〕73号),按照“优化结构、统筹调剂”的原则,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编制配置,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合理配置,提升效益,进一步保障中小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滁州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