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制定出台市级人才引进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使用十六条具体办法,以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创新招才、引才、留才、聚才,激发人才引进专项事业编制“新动能”,切实发挥人才对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 的智力支撑作用。
一是高点定位,聚焦人才保障重点。围绕我市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与组织工作、人才工作紧密结合,经充分调研论证,从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适用对象、使用程序和管理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顶级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迫切需求,将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重点保障我市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成立的科研院所等单位引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稀缺人才所需,引导研发机构打造人才发展平台。此外,针对需要高层次人才支持的特殊领域、关键岗位以及重点工作或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特殊保障。
二是高效使用,创新编制运行模式。总量内挖潜统筹100名事业编制,建立市级人才引进事业编制专户,设在市委组织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总量控制、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循环使用,专门用于人才引进编制需求。明确专项编制申请、审核、审批、下达、入编程序,简化优化流程,符合条件的可随时申请、随时办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率。针对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采取循环使用的办法,如单位已满编或超编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先办理入编手续,待用人单位自然减员后,及时收回编制并返还人才引进事业编制专户,充分发挥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动态调节功能。
三是高质保障,优化人员管理措施。明确高层次人才在岗期间保留事业人员身份,薪酬福利、“五险一金”等全部由用人单位根据协议执行,因调离、辞职或自然减员等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部门跟进办理减员或调动手续,着力破解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因编制、人员身份等政策原因,无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引进后留住难等问题。事业单位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用人单位现行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通力协作,建立联动机制,适时开展运行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