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委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双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

访问次数: 482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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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促进事业单位服从服务于公益事业发展,太和县委编办按照省委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

为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法人身份登记情况,按照市委编办反馈的大数据信息,太和县委编办主动联系县信用办、县数据资源局和县市场监督局,经过比对、核实出太和县大戏院、太和县公交办、太和县麦豆原种场、太和县公证处和太和县建筑勘察设计院等5家事业单位法人同时登记为企业法人,属于“双重法人”,纳入清理范围。

查出问题后,太和县委编办第一时间与该5家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重法人”产生的历史原因及事业单位运行现状,在认真听取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意见后,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双重法人”问题,并及时完成4家事业单位双重法人清理工作。太和县建筑勘察设计院由于该法定代表人提出了关于注销事业单位后职工社保和工资考核待遇的担忧,多次沟通无果。太和县委编办多次向市委编办请示,积极与人社局工资股考核办,养老保险中心咨询政策法规,协同太和县信用办与该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到登记“双重法人”的违规性及纠正违规行为的必要性,按照省委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文件要求,已于8月20日完成该事业单位注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