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委编办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访问次数: 439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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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委编办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工作试点和统一规范,持续推进清单落地生效,先后荣获“2016-2020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奖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是严格落实“一项制度”。依据《宿州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清单年度集中调整与即时动态调整机制。集中调整后的市级清单(2021年本)列入权力事项3395项、公共服务事项1778项、中介服务事项185项,调整关联清单列入政务服务事项1369项。常态化开展清单即时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调整许可事项21项,规范8项许可事项名称、依据等要素。清单调整突出时效性与落实公开性,确保清单与“放管服”等改革无缝衔接, 发挥了清单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二是扎实开展“两个试点”。完成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工作。及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全过程督促、指导埇桥区积极探索建立配套机制,全省范围内较早修订完善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建立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双向互评机制,健全镇街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清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清单事项区乡镇(街道)联动工作制度。将试点工作作为检验基层减负成效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区乡镇(街道)权责不匹配、上下协同不通畅等问题,进一步释放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有效提升党政机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完成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统一规范试点工作。积极落实省委编办工作要求,抽调人员集中开展试点工作。适时召开推进会,集中时段分批对接相关部门,逐项规范、确认。在分析我市市县两级原有事项的基础上,逐项比对省级及滁州、安庆、合肥等市中介服务清单,增删有关事项,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按时梳理出保留类事项230项、规范类事项61项报省委编办,为我省有效解决中介服务事项存在差异等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认真做好“三次统一规范”。完成市及市辖区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依据省委编办要求,组织制定《市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清单》(宿政秘〔2021〕2号)、《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埇政发〔2021〕2号),实现依职权事项在市级范围内要素统一、标准统一、数量相当,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统一规范工作注重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与明确部门权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推进业务融合相协同。同步规范和压减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加强与司法等部门沟通对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配合完成全省相关部门职能事项统一规范工作。按照省委编办要求,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就事项是否重复遗漏、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实施层级是否准确等内容,审核确认交通运输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密码管理部门、机关事务部门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省7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助力“全省一单”建设取得新进展。

组织市县乡三级清单联动联调统一规范。严格依照省委编办印发的指导目录,在组织市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时,强化市县乡三级清单上下联动,同步启动、同步审核、同步完善,凡指导目录已明确的事项,严格采用指导目录内事项名称及依据等;指导目录未明确的事项,逐级研究上报省委编办确定,确保我市与其他市、所辖县区之间各类职责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县与县之间事项数量相对平衡。

四是积极推进清单落地生效。赋权经济发达镇。根据省委编办安排部署,印发了宿州市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限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明晰工作步骤时限。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力度,稳步推进赋权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经济发达镇赋权工作。辖区4个经济发达镇平均赋权75项,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多个重点领域均有赋权事项,着力促进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赋权县区园区。聚焦县(区)、园区管理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依照“合法合规、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承接有序”的原则,向县(区)分别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47项,同步明确赋权事项运行职责边界,进一步释放县区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向市管园区赋权58项,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

健全运行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时间、环节、材料,推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持续深化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单一事项100%“最多跑一次”;以行政许可类权力事项为重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以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为重点,逐项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促使监管职责发挥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强化督查指导。一方面要求相关单位强化依清单履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以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为切入口,适时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办等单位进行督查,推动部门各类职权规范运行。另一方面日常工作中,及时收集部门及部门间、开发区与市直部门间事权运行信息,运用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最大限度防止政府越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