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委编办“四规范”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常态化

访问次数: 3351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3-07

[字体: ]

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近年来,宣城市委编办坚持“四个规范”,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登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监管常态化。

规范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登记。一是明确登记流程。针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5类高频事项,编制操作指南,细化完善表格填制范本及证明文件样本,推进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采取申报材料在线预审及容缺受理等服务举措,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实现当场办结,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抽查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明确要求各地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建立抽查情况事项清单,并对抽查情况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内容核查全面、问题查找精准、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二类事业单位监管。对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连续两年明确对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实行抽查全覆盖,加强监督。

规范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照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要求,每年及时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操作指南》,详细说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操作流程,规范申报程序及内容。针对部分单位登记事项变更不及时问题,统一要求“先变更再年报”,确保年度报告真实有效。同时,对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法人证书临期等问题,建立清单,做好登记事项办理提醒,确保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证书延期。

规范事业单位应注销未注销工作。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档案等为基础,全面梳理并核实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找准清理问题与难点,对有关事业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点对点”服务,积极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应注销未注销工作。针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注销的事业单位法人,制定详细名录,序时了解单位情况,确保注销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