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推深做实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访问次数: 691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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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基层管理体制问题,对标沪苏浙等地先行做法,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太白镇等5个经济发达镇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是精简设置机构。严格实行机构限额管理,按照“7+3”的方式设置10个综合性机构,较改革前精简率超过50%。其中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7个必设机构;经济发达镇结合地域特色设置3个自选机构。根据乡镇工作任务和对应上级业务部门的需要,允许乡镇综合性机构设置若干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推进编制下沉。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财政所、农业站等派驻机构划入乡镇后,其编制随机构一并划入乡镇;按照不低于乡镇常住人口万分之二的比例且最低不少于10名的标准下沉编制,保障乡镇综合执法力量。针对丹阳镇省际毗邻发展、向山镇生态修复和绿色转型工作实际,市级下达6名行政编制和6名事业编制。改革后,5个经济发达镇核增编制达122名。

三是实行综合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累计下放近400项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承接的县级管理服务和行政处罚权限,实现基层“看得见的管得着”。组建了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或委托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发挥经济发达镇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作用,整合乡镇机构和派驻机构等资源力量,搭建了党群服务、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综合执法、为民服务等6个工作调度平台。每个平台建立协调组,由1名乡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乡镇相关职能机构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平台内工作联动和协调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平台运行问题,形成条抓块统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