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委编办“四个+”助推干部监督工作

访问次数: 195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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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案例”,增强监督意识。一是开展法规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成严格遵守、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学习《“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的意见》等内容,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二是开展案例教育。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组织学习机构编制部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明确禁令、划清红线,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线上+线下”,丰富监督形式。一是利用实名制系统加强线上监管。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预警功能,对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管,并及时办理新进人员信息采集及人员退休、调动、辞职等变动手续,实现机构编制事项的网上留痕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完成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大核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现全县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全覆盖。通过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集中更新、统计上报六个步骤,重点核查各乡镇、单位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在编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实名制数据等内容,及时更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三是不定期开展实地督查。结合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用编计划申报、人员招聘登记、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深入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查看条条干预机构编制、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

“事前+事中+事后”,构建监督格局。一是发挥前置审核作用。认真对照“三定”规定,实行预审制度,将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等信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第一关口。二是推进资源优化配置。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增减平衡”的原则,紧紧围绕来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科学调配机构编制向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结合双招双引等工作,设立招商服务中心、人才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结合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工作,为农业农村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单位增加行政事业编制。三是强化跟踪监督问效。持续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改革期间,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利用实名制系统跟踪检查人员划转情况,切实把机构编制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内部+外部”,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完善申报流程机制。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请示规范模板,制定“四项举措”,明确报送范围、报送主体、报送程序、报送要求等内容。对各乡镇、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评估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充分论证事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在编制、职数的使用上,严守机构编制“红线”。二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借助“12310”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落实联席会议机制。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核实干部配备数据、预算单位数据、参保数据等内容,织密“过滤网”,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的准确性。同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通报交流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变化等情况,加强工作配合,预防违规用编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