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委编办坚持协同优化构建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体系

访问次数: 418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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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近日,马鞍山市委编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厘清科室间职责边界、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审批事项前置审查,实现“关口前移”

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有关规定,加强机构职能配置源头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前置审查。《意见》明确对单位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做到凡批“三必查”,即: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合规性必查、对申请单位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对机构编制问題整改情况必查。相关科室综合审查意见,依规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执行不力的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并督促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强单位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纪律意识,有力维护机构编制权威。

二、严格审批事项规范审核,实现“遵章理事”

围绕机构编制有关“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依据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要求,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对单位申请的事项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意见》要求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核定等方面,应当符合规定、科学合理;在涉及重大事项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研究论证,为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事项事后执行情况的协同监管机制。《意见》强调:一方面坚持“权责一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科室管理主体责任。相关科室强化分管领域的日常监管,负责审批事项批后管理和牵头建立的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另一方面坚持“协同优化”。加强科室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综合采取日常监测、使用效益评估、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对单位“三定”执行情况、职能履行情况、实名制维护管理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梳理分析原因,提出优化改进建议,指导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