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首次将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访问次数: 360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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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巡察新路径  构建监督新常态

——淮北市首次将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淮北市委编办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要求,首次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借巡察“利剑”,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常态。

一、“三个环节”织密巡察网

一是巡察前充分准备深入学习探索,从四个方面做好准备。事前沟通。研究《条例》《办法》等政策,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沟通协调,深入探讨,将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出台文件。印发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相关文件,全面梳理5大项16小项巡察内容,确立8类巡察对象,建立6项工作流程,确保巡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抽调人员。从本机关及县区委编办抽调业务骨干,配合市委组织部成立3个工作组,学习巡察相关规定,对市直9家单位进行巡察。动员培训。围绕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开展动员培训,重点培训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工作流程、沟通反馈、问题整改等5个方面内容,达到借势借力借平台,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效果。

二是巡察中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举措”深入查找问题。调阅资料“全”。通过查看被巡察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单位文件、问题台账和会议记录等,对被巡察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初步形成问题清单。数据比对“细”。重点做好实名制系统数据与在编人员花名册、工资表、任职文件等信息比对工作,仔细查看各单位实名制数据质量及变更及时性。个别谈话“实”。配合市委组织部,深入被巡察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问题清单“准”。与巡察组沟通对接问题查找情况,与各科室沟通,查缺补漏,最终形成问题清单,经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9家被巡察单位共35个具体问题。

三是巡察后反馈督办。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从三个方面做好反馈。提出整改建议。紧盯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确定的35个问题,逐条梳理,提出整改建议,为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指明方向。抓好问题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反馈,要求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单位自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头看”,对出现反弹的问题,将重新督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三项机制”巩固新成果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借助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注重流程同步。与市委组织部建立统一时间节点、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巡察工作推进链条,同步推进调阅资料、个别谈话、问题反馈等关键环节,形成巡察合力。注重信息共享。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沟通协调重点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互通被巡察对象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提出需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工作建议。注重审批联动。实行用职、用编提拔组织、编制部门互通联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底数互认、信息互联,有效破解因数据壁垒造成的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等问题产生。

二是建立流程管理运行机制。制定《中共淮北市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在操作上下功夫。对机构编制13项业务进行流程再造,逐类逐项明确了责任科室、申报材料、文件模板、具体流程、办理时限等,绘制了流程图,着力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在系统上下功夫。对涉及多个科室办理的事项,加强衔接配合,明确职责任务,变“链式管理”为“系统管理”。在规范上下功夫。对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进行规范,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真正起到规范机构编制业务的作用。

三是建立结果应用长效机制。以巡察结果运用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巡察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科学研判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实现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大幅减少共性问题。巡察与考核相结合。将巡察结果纳入组织部门综合考核、党建考核评价内容,充分发挥巡察效果。巡察与业务相结合。巡察结束后,形成巡察报告、问题清单等材料供各业务科室参考,真正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切实达到“巡察一个、整改一片”的效果。

三、“三个提升”初步见成效

一是提升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通过本次巡察,针对发现问题,综合运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谈告诫、查处问责等措施,维护机构编制纪律。面对多家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不规范造成问题,建立“三个机制”着力提升各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降低超编、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的几率,增强各单位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二是提升了实名制数据质量。通过巡察发现,部分单位实名制系统数据质量不高。为有效提升实名制系统数据质量,要求市直部门全面核准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凡有人员招录、调任、转任、职务调整等情况的,及时变更数据,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凡是用编、用科级领导职数的提前报编办审核,预防实名制系统因超编、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造成的“红色”预警出现。

三是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本次巡察嵌入到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以巡察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重视巡察发现的“三定”规定陈旧、内设机构设置不科学、科级职数核定不合理等问题,积极向相关业务科室反映,挖掘深层次的机构编制问题。通过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科学设置职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