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市稳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访问次数: 249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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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扬州高邮市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方式和健全执法制度,重点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一、统筹强化执法力量建设。一是优化编制资源管理。适当将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等执法骨干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确保编制到位、人员到位,提升一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二是落实好“局队合一”模式。建立业务科室与执法中队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明确业务科室监督检查与中队行政执法的相关职责,在一般性业务量较大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业务科室与执法中队打好“团体战”,避免重复性检查执法,从发现问题,到执法解决,快速形成闭环,提高监督检查执法效率。三是执法队伍分区域派驻。结合高邮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将监管执法划分为5个片区。每个中队负责一个片区,中队执法人员进驻片区内中心镇办公,与乡镇(园区)安监人员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有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体,深度强化镇街安全生产执法职能与队伍,不断促进基层安监执法能力提升。

二、充分保障基层安监执法力量。一是建立乡镇安监执法人员“退一进一”机制,要求乡镇安监执法人员退出安监岗位必须安排同一性质人员进入,同时需获得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保证乡镇安监队伍的稳定性。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培训制度。坚持乡镇安监执法人员新人培训上岗制度,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市应急管理局每年对各乡镇安监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两周轮训,有效提升乡镇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协助执法机制。市应急管理局筛选出基层安监办能够协助开展的部分执法事项,明确这部分事项中乡镇安监办所负责的相关事宜,从而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的现象,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三、建立长效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强化与公安、市监、交通、生态环境、商务、城管等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执法档案和典型案例通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高效,合作共赢。二是健全移送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问题移送机制,对发现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建立普法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利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普法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去。

信息来源:江苏省委编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