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打好“组合拳” 持续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访问次数: 312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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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着力解决编外用工规模持续膨胀,编外人员聘用随意等突出问题,太湖县打好“组合拳”,持续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严控人员总量。在对编外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基础上,分析总结当前编外用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出台《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新聘编外人员须经编委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组织聘用,严控编外人员总量。同时加强与上级改革措施衔接,按照公立医院员额池建设,公安辅警、司法雇员改革等要求,动态调整县内编外管理政策,确保制度既符合政策要求,又有效管用。

二是改变用工观念,转换用工形式。积极鼓励用工单位改变观念,由“养人办事向购买服务”转变,明确物业管理等6类后勤事务不得编外用工。积极推动用工形式由“直接聘用向劳务派遣”过渡,劳务派遣单位由县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为加快劳务派遣实施,由县级财政对实行劳务派遣所需费用予以保障。积极探索岗位薪酬标准化机制,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考核,逐步推行县内同类岗位基础工资统一化,绩效工资差异化,切实解决“易进难出”、“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

三是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监督执纪。建立纪检监察、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用工中出现的新问题。编办负责编外用工计划审核,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立编外人员信息库。劳务派遣人员选聘考试由人社部门比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统一组织。财政部门负责把好支出关,编外人员工资统一由派遣单位发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日常督察,开展专项巡察,确保编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实施以来,该县编外用工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全县有125人过渡到外包企业工作,404人由全日制用工改为非全日制用工。“用工先申请,批准才可用”的观念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