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委编办“三提升”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访问次数: 279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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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委编办从提升法治化意识、规范化水平、专业化能力入手,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配套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法治化意识。

    一是原原本本学法规。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室务会、干部职工会上系统学习《条例》释义及配套法规制度,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意识。二是结合实际作宣讲。在全区举办《条例》专题培训班,为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送“学”上门,推动《条例》解读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课程,深入浅出讲解镇街和区直部门常用的机构编制用语,通过“以案释法”解析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情形,做好源头预防。三是全方位开展宣传。依托屯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屯溪先锋网等宣传阵地普及《条例》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在区政务中心、镇街及部分单位LED屏播放“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等标语,扩大宣传范围,拓展监督渠道。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审批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规范模板文本,并做好对接沟通、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前置程序,按照“五个是否”的标准进行充分论证、审议,提高决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规范用人用编管理。印发《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区外流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和规范人员上下编办理程序的通知》,通过实名制系统规范进人用编程序,牢牢把住关口。三是规范“三定”规定执行。制定镇街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制度、优化镇街权责清单厘清区镇职责边界工作配套机制,出台《屯溪区区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试行)》,坚持用制度推动部门科学、高效履行职能,坚决杜绝改革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等情形。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专业化能力。

    一是强化法规落实。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将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含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两个清单事项履职情况督查等)督查纳入区委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切实履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书面报告、会议专题汇报等形式向市委编委、区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二是完善管理闭环。按照《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探索申请事项评估;高标准完成机构编制核查,跟踪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区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严肃纪律规矩。及时将有关部门在督查考核、达标验收中涉嫌干预地方机构设置情况上报,坚决纠正有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中对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红线”意识,让纪律和规矩“长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