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运用“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成果,按照省市部署,绩溪县委编办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谋划、及时行动、主动作为,对照“两单一图四机制”的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工作部署。
一是周密部署,对标对表落实。及时印发《关于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和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正按程序提交政府相关会议审议。
二是学习经验,困地制宜编制。组织经办人员赴黟县县委编办考察学习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典型经验做法,并立足本县实际制定了《绩溪县乡镇工作事项准入实施办法(试行)》《绩溪县“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试行)》《绩溪县乡镇权责清单、配合事项清单双向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绩溪县乡镇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三次讨论,征求11个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意见建议,提出从“吹哨”到“应哨”办理过程要有可追溯性,增加建立“哨件办理台帐”等做法。
三是稳妥有序,施行“两单一图”。为规范“属地管理”,依法厘清县直有关部门与乡镇职责边界,建立主办和协办的配合协调机制。根据乡镇法定权责事项编制形成《绩溪县乡镇权责清单》共31项,乡镇承担主体责任,县直相关部门承担配合责任。聚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对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直相关部门行使,工作实践中需要乡镇配合的事项梳理形成《绩溪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共64项,县直相关部门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承担配合责任。并征求各乡镇及相关县直单位意见,网上公示公告等举措,组织编制《绩溪县乡镇权责清单》《绩溪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经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报审后,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实施。
“两单一图四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明确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完善县乡协调机制,促进依单履职,提升管理效能。(汪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