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建立乡镇(街道)清单运行保障“四机制”

访问次数: 146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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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花山区结合区级实际,建立乡镇(街道)清单运行保障“四机制”,促进区镇(街)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监督监管更加有力。

    一是建立事项准入机制,为基层工作“减压力”。明确乡镇(街道)严格依据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履职,区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以“属地管理”之名交由镇(街)办理,如确有需要交办的事项需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并落实保障措施,避免区级部门擅自增加镇(街)职责,有效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

    二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为事项运行“聚合力”。针对超出乡镇(街道)管理权限或职责交叉、情况较为复杂的事项,进一步密切区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联动,明确牵头责任、配合责任和协商处理方式,畅通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为依单履职“添动力”。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建立双向评价和依单考核工作机制,细化组织领导、清单管理、准入管理、联动管理、结果满意度等考核评议指标,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四是建立依单监管机制,为强化监督“见效力”。围绕清单运行和依单履职、事项准入等方面明确追责问责情形,对发生问责情形的,对照清单分清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责任,加强监督问责,为乡镇(街道)清单顺利运行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