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委编办三措并举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监管

访问次数: 204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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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委编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创新,通过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督、事后信用约束三项举措,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监管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

    事前推行信用承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和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均被纳入承诺对象。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时均需重新作出信用承诺。承诺的内容包括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遵守情况、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和有无违反有关制度的行为。

    事中实行信用约束。通过网站、工作群等渠道宣传信用承诺,使事业单位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时,对已提交信用承诺书的单位先进行网上受理,再通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复核,并做到“即来即办”。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但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且申请人承诺限期补正的,实行“容缺受理”和“容缺办理”。

    事后落实信用监督。将信用承诺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重点围绕承诺书所承诺内容,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信用承诺的结果运用,作为实行异常名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依据,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让事业单位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