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四聚焦”推动经济发达镇机构高效运转

访问次数: 577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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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南陵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迫切的改革后机构运转问题,深入调研,群策群力,大胆破题,建章立制。县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出台《南陵县经济发达镇机构设置运行管理规则》,从党的领导、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四个维度,全面规范党政综合性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派驻机构设置管理,逐步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机构运行效率。

    一是聚焦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镇党委对各类机构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党委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功能,凡属“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内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后按程序决定。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镇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口联系综合性机构,涉及机构编制、干部、人才事项,由镇党委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审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把支部建在机构上、建在大队里、建在窗口中。加强党务干部选拔培养,狠抓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聚焦机构设置,理顺条块关系。经济发达镇统筹设置10个综合综合性机构,其中挂牌机构5个,除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外,严禁私自设置挂牌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之外,县直部门在经济发达镇不得另设机构。规范设置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设日常性办事机构,确需设置的可设在综合性机构,阶段性工作完成之后定期清理规范。

    三是聚焦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综合性机构实行主任(站、所、队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主任(站、所、队长)办公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讨论本机构重点工作任务。综合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对接相应县直部门,对口督导基层单位,工作组不对外挂牌。跨领域、跨机构事项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召开机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复杂事项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班子成员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强化镇党委和政府的用人管理权限。派出所所长兼任所在镇党委委员,各类派驻机构接受镇党委统一指挥和协调,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工作考核以经济发达镇为主,考核权重占60%以上,干部任免听取所在镇党委和政府意见。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保障用人需求。按照“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原则,打破公务员、事业身份限制,由综合性机构合理调配、灵活使用。在用人用编计划、调入人员岗位安排、退役军人安置、“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计划安排等时,优先考虑经济发达镇。对于经济发达镇急需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县镇干部双向交流,选派县直单位和经济发达镇优秀干部到“五个一线”实践锻炼,通过公开考试或差额考察办法选调镇干部到县直单位任职,畅通干部出路。(南陵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