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委编办“三聚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访问次数: 327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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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升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力,有效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近日,宣城市委编办组成督查组,由市委编办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对7个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督查。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坚持自查自纠与实地督查相结合。主动与市委办公室对接,将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督查纳入市委市政府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印发《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宣编办〔2022〕38号),明确十项重点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委编办、市直各单位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市委编办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科学选定实地督查对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二是聚焦科学评价,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分相结合。统一规范评分标准,研究制定《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督查评分表》,针对十项重点督查内容,细化为35项评分标准。根据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工作实际,明确督查工作侧重点,县市区侧重于督查超审批权限变更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市直单位侧重于督查党管机构编制情况、“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执行情况、违规“条条干预”等。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及相关发文,查看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更新维护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等,对督查对象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量化打分,如实记录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问题不足,确保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是聚焦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反馈相结合。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组当场指出,要求督查对象消化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督查对象认真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建立问题台账,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制度。督查组对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的情况整理汇总形成督查结果,作为2022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要求整改的,暂停办理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规定和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通报。通过完善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联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