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小改革”推动“大治理”

访问次数: 5431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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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没有执法权,看得见管不了,黄山市屯溪区区直部门有执法权,但以往多头执法、背靠背执法,难以及时深入发现问题,既增加了执法成本,成效也不明显。”为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长期困扰基层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整合镇街执法力量、辖区派驻机构力量和城管下沉力量,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三项举措开展综合执法,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执法新格局。

    一是机构综合。屯溪区8个镇街整合“七站八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集中行使“亮证执法”,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各类投诉举报件与往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整治回访群众满意度接近100%,在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中,屯溪区有关餐饮油烟的转办信访办首次为零。

    二是职能聚合。制定《屯溪区部门委托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26项。屯溪区城管执法局等7家区直执法部门与镇街签订协议,委托下放43项执法权。镇街执法队伍在镇街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城市乱象治理行动,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764份,参与拆除违建115处,制止秸秆焚烧200余起,治理餐饮油烟462次,液化气整治142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三是力量整合。从区级下划编制补充镇街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沉城管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余次,镇街通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56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认证考试112人,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