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委编办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合规,结合基层实际,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强化镇街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进一步增强基层执法规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一、权限下放。对易发现、易处置、易承接的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执法事项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在秦栏镇、仁和集镇等,通过整合镇、街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通过部门委托乡镇执法事项,以镇、街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在镇街设有派驻机构的部门,部门依法充分授权,交由基层派驻机构履行相关执法事项。通过扩权赋能,厘清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明确执法范围和重点,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二、机构下延。市应急管理局把毗邻连片的镇、街(含省批准的设在乡镇的产业等功能区)和滁州高新区,根据片区规模和监管工作量,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5个执法中队,按照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机构下延,执法中队既是内设机构,又是区域执法机构,实行区域联动,加强部门和镇街条块协同,完善执法配套机制,镇街和部门按照职能定位,履行监督检查、依法执法职责。机构延伸,间接的增加了基层执法资源配置,部门和镇街依照法定职能定位履行执法事项,管理与服务贴近了基层和老百姓。
三、力量下沉。城市街道承担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主要职责任务,从2019年开始,天长市城管、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7个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市直部门派员常驻广陵、千秋两个街道办事处,同街道执法队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有关部门将涉及小区管理的12个领域56项执法权限打包整合,书面委托街道办事处,由综合执法队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委托执法事项以外的执法内容分别以各自部门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
四、端口下联。2021年,天长市承担了全省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建立镇街“两个清单”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通过“天长协同治理”平台,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事项,聚焦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事项,镇街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突发事件等,通过技术路径,实行“清单+网络”架桥铺路,向县级部门“吹哨”,县级部门快速报到,加快形成了县乡条块联动新机制,打通了“看到”和“管到”分离导致处理相关问题的屏障。
五、保障下行。一是做好执法制度保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委托执法事项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派驻机构、机构下延和力量下沉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意见。二是执法机构编制保障。在机构编制资源保障方面向基层倾斜,创新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资源路径,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工作力量,加强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三是执法运行保障。在事权和支出责任方面进行了匹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天长市委编办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新要求,结合全省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加强镇、街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滁州天长市委编办胡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