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委编办坚持“三个抓手”,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

访问次数: 1851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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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烈山区委编办坚持“三个抓手”,紧抓核心,整合发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以思想建设为抓手,筑牢机构编制法治堡垒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意识,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重要基石。一是强化条例宣传。以法治教育宣传为契机,突出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向全区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赠阅《条例》,通过“南湖先锋”推送《条例》相关知识,并将《条例》学习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主要课程,不断提高全区党员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二是注重建章立制。结合干部调整,及时调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针对机构编制工作特点,修订区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和区委编办工作细则,细化机构编制办事工作流程,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始终把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重大任务来抓,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增强自律意识,查找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判定风险等级,制订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干部的自律意识,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以监督问责为抓手,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一是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着力筑牢“防火墙”,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完善评估问效机制。发挥督查和问效的激励作用,着重对机构运行、事业单位监管、“减编控编”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开展评估和跟踪问效。三是强化事业单位监管。把好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告等“五关”。结合规范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现场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以管理问效为抓手,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要求,加强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条例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是抓实制度落地。明确每年度对各镇办、区直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的集中开展一次抽查核验,按20%左右的比例随机检查,检查结果运用在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强化报告效用。将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汇总梳理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现有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等情况,强化机构编制报告的综合分析和研判,把报告有关情况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跟踪问效、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内容,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