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自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以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现了三个有效“转变”。
一、建章立制,依规治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状况实现由“无序”到“规范”的有效转变。规范管理前,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过多、进出程序不规范、薪酬待遇不统一、日常管理缺乏等“乱象”较普遍。根据市委编委要求,市委编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研究出台了《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和《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聘用人员“适用岗位、指标核定、人员进出、日常管理、薪酬标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做好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分层分批清退超龄、无合同等不合规聘用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机关(单位)聘用人员核定了相应的指标,并纳入实名制统一管理,等等。通过规范管理,编外聘用人员队伍更加精干、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形成了“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跟踪问效,精准施策,编外聘用人员制度管理实现由“粗放”到“精细”的有效转变。为了解掌握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成效,市委编办适时组织开展了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调查发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中,部分管理要求都比较宏观、粗放,精细化不够,机关(单位)在实际管理运用中操作性不强。比如:按要求新进聘用人员招聘时,单位既要自筹经费,还要按程序申报、组织笔试面试等,程序繁杂、质效不高,费时费钱费资源;聘用人员定岗定档后,取得更高学历更高职称时薪酬待遇如何晋升,军队退役人员工龄如何认定等,文件规定也没有具体明确,聘用人员相关权益未得到应有保障。鉴于此,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方法,积极研究破解“瓶颈”难题,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在坚持“逢进必考”的前提下,建立考生信息库,优化招聘递补程序,共享人力财力资源;合理调整薪酬和工龄认定标准,依法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适当放宽个别特殊岗位首次招聘人员年龄等等。此外,建立了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跟踪问效、共商共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质量效益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
三、科学统筹,增减结合,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管控实现由“宽松”到“严实”的有效转变。随着机构编制管理要求越来越严,增编进人的难度越来越大,编外聘用人员逐渐成为机关(单位)争抢的“新宠”,纷纷以“人少事多任务重”等理由申请增加聘用人员指标。此前,市委编办对如何“控总量、优结构”未能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各单位申报需求是否合理必要、如何审核等,既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也缺乏“每名编制(指标)后都是大量财政支出”的责任意识,审核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宽松”现象,造成了指标和人员总量的膨胀反弹、财政压力的增大。为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市委编办通过专题调研、数据分析、可行性论证,研究制定了《关于统筹优化编外聘用人员指标管理的工作举措》,明确:以现有核定的全部机关(单位)聘用指标总数作为“总量”加以严控。对因改革撤并整合、已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信息技术手段替代和长期闲置等相应岗位指标予以核减收回。同时,将核减收回的指标,适量调剂加强到职能任务重、确需急需的机关(单位),等等。通过严格的管控和科学的统筹优化,有效遏制了聘用指标和人员“只增不减”的势头,真正实现“总量控制、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