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强化“四力”推动“幼有所育”迈向“幼有优育”

访问次数: 291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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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合肥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一手抓编制统筹使用,一手抓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不断推动“幼有所育”迈向“幼有优育”。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力”,系统谋划推进政策落地。一是精准把握。组织专题学习领会“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就政策口径、细节等及时向省委编办请示沟通,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二是高频调研。围绕集团化办学、编制余缺调剂等重点问题,多次深入教育一线开展幼儿园办学情况实地走访,充分听取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意见,细化分解任务,加强指导督查。三是加强协调。市县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密切联系、健全制度、综合施策,把学前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力”,全面实行“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一是细致摸排。对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设立的97所公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市学前教育资源需求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靶向精准、均衡保供。二是打破壁垒。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对“团队保障法”出台前设立的公办园,采用“削峰填谷”方式,强化资源统筹,保障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用编。三是跟进保障。对“团队保障法”实行后新建园,通过内部挖潜、余缺调剂等方式,强化编制保障,2022年,9个县(市、区)净核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104名。经过编制统筹,目前全市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置的公办园顺利达到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每园不少于3—6名”的编制标准。

    三、强化教师队伍“供给力”,建立灵活规范的用人机制。一是灵活用“人”。按照“探索人员管理方式,多渠道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问题”的思路,在全市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编外聘用和政府购买等方式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职工。二是动态调“薪”。严格落实公办园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建立教师工资长效增长机制,适时调整编外教师工资待遇,部分城区编外教师待遇得到提高,有效提升了获得感和归属感。三是交流轮“岗”。开展教师岗位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如蜀山区集中管理区内公办园岗位,实行动态调整、统筹使用;庐阳区率先在全省开展公民办幼师双向交流,2020-2022学年度交流教师283名,有效提升了民办园办学水平。

    四、强化优质资源“聚合力”,提升“幼有优育”规模效应。一是打造品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托自身教学优势,成立幼教集团,打造幼教品牌,目前已与多个县区合作举办公办园35所。2022年,市委编办按照“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合肥幼专附属幼儿园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职责,进一步拓展幼教集团的业务范围。二是聚合优势。充分发挥知名公办幼儿园在师资、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采用新建园托管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如蜀山区与安徽大学合作,将新建的4所公办幼儿园委托安大幼教集团统一管理。目前,全市已有近200所幼儿园采用集团化办学模式。三是共享公用。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内编制统筹使用,教师统一聘用、统一培训、统一调配,促进合肥市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有效实现“幼有优育”教育资源深度共享和广泛辐射,助力打造“学在合肥”教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