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委编办多措并举 三点发力织密织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网

访问次数: 1939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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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宣城市委编办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政治监督、协同监督、精准监督,不断整合力量、丰富手段、扩大影响、提高效果,持续织密织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网,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一、提高站位,下好政治监督“先手棋”

    市委、市委编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关键环节,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职能定位,不断强化政治定力,把握政治大局,坚守政治立场,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方面和全过程,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努力从政治着眼、向中心聚力、为大局服务,不断拓展职能、健全制度、丰富手段,权威性和影响力持续提升,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更加彰显。

    二是筑牢纪律防线。加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纪律的认识。利用“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契机,印发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发放一本政策汇编、开通一次在线访谈、组织一次网络宣传、发送一条宣传短信、张贴一张宣传海报、开展一次电子屏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党校、进网络,将解读《条例》纳入市、县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氛围,使机构编制法治观念、红线意识根植于全体干部心中,进一步增强各地各单位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领导职数使用、财供人员工资统发等审核程序,在全市范围开展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清查。强化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评价反馈,将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督查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持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沟通反馈机制,市县两级定期沟通监督检查工作,逐级上报“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线索。

    二、明确任务,打好协同监督“组合拳”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工作机制,借力巡察、审计利剑,对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是机构编制纳入党委巡察取得新成效。在全省率先将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范围,选派人员直接参与,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沉浸式”实地巡察,探索建立“巡前沟通、巡中参与、巡后督办”工作程序。围绕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人员配备、履职尽责等方面,重点巡察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有力,“三定”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是否坚决,上级部门违规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现象是否存在等。近年来,已参与4轮市委巡察,共巡察12个市直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6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个乡镇,发现的问题纳入巡察报告同步反馈、同步整改。

    二是机构编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取得新突破。我市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于2015年正式启动,市委编办和市审计局在“审前沟通、审中配合、审后整改”等各个环节实现了密切配合。为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市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审计由侧重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向侧重机构编制责任落实与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提升转变。聚焦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落实,重点核查涉及财政资金申报及使用相关情况,如是否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自行设立机构、超编人员经费,是否存在“吃空饷”、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将编外用人费用转嫁由下属事业单位或者相关国有企业承担等。将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与经济直接挂钩,与审计组共同测算该类问题所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切实将机构编制与经济效益有机融合。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梳理机构编制现存问题,对在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核查、专项督查、实名制统计、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不疏不漏,及时整理汇总纳入台账管理。对台账进行科学分类、归纳汇总,逐一核实问题类型、违规后果和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定性准、分类清、整改快、不积压。对台账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查找问题产生原因,注意区分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把准宣城市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特点,为开展巡察、审计等提供重要线索。

    三、落实措施,用好精准监督“关键招”

    结合《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牢牢把握机构编制政策标准和纪律要求,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认真收集整理督查中发现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线索,分门别类、分析研判,确保问题发现的准、整改的实,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一是发现问题精准。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实名制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出坚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四清两对应”(即:机构清、编制清、职数清、人员清以及机构设置与审批文件相对应、实有人员与编制职数相对应)的目标任务,加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及时维护,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机构编制”优势,以及实名制系统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探头”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网上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县市区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的实时管理,准确掌握机构编制第一手数据,以数据准确性为基本要求,强化汇集、分析、预测等应用,发挥支撑和保障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是工作方式精准。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模式,整合调动市县两级工作力量,试行县市交叉互查、市区联合督查。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过程中,结合实际制定《材料清单目录》,根据监督对象提供的材料,开展“地毯式”排查,多轮深入每间办公室、核实到每位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机构挂牌、实有人员、工作内容、工作状态等情况。注重查找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实地查看的同时开展机构编制教育,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解答机构编制相关问题,指导被巡察单位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

    三是整改落实精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台账,严格落实整改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以“钉钉子”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整改到位。完善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联动机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为优化机构编制决策、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