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增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屯溪区委编办多维发力,灵活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筑牢机构编制管理防线,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落实《条例》规定。持续将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党建考核,并将机构编制督查(含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两个清单事项履职情况督查)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强化各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编制就是法制”观念。
二是做实纪律宣传。持续推动《条例》宣传进党校,列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由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积极开展“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中心及相关单位LED屏循环播放机构编制宣传标语,拓展监督渠道,提高社会知晓率。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安徽省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出台《黄山市屯溪区区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试行)》《屯溪区镇街两个清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办法(试行)》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四是协同开展督查。结合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同步对被巡察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提交检查组。通过联合督查,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督促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监督效力。
五是强化内部联动。加强业务股室协同配合,综合“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运行”等开展督查工作,在机构设置、核定编制、职责履行等信息方面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切实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寓督查于机构编制工作各环节、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