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委编办强调规范市直部门机构编制申报工作

访问次数: 124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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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近日黄山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规范市直部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一是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明确申报主体。按有关规定,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是提出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动议的主体。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的动议事项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二是严格规范申报工作流程,事前充分沟通。申报主体按照管理权限,将拟申报事项动议请示、论证报告及相关附件,与市委编办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经充分沟通后,申报主体再按审批权限和有关程序,向市委编委(或编办)行文报送申请事项。三是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做好论证工作。部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要以严控总量、统筹使用为前提,从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出发,对动议事项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四是严肃执行机构编制纪律,防范“条条干预”。要严格执行《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规定,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决策过程。各部门要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强化防范“条条干预”意识,部门文件、领导讲话等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干预地方或下级机构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