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委编办“三突出三强化”,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访问次数: 94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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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长丰县委编办统筹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夯实法治基础,以“三突出三强化”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突出法治理念,强化学习宣传。一是立足主业专题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一周例会、“三会一课”等载体,集中开展研讨,推动全办人员精准把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做到业务能力与法治水平两手抓、两手硬。二是以训促干广泛学。将《条例》纳入党校课程,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等方式,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全面阐述《条例》的出台背景和实质内容,并引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引导各单位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多措并举互动学。通过展板、电子屏幕、制作宣传品等,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讲解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同时,借助办理出入编手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日常工作,主动开展法规宣传教育,营造线上线下、内外结合的机构编制法治氛围。

    二、突出工作落实,强化规范管理。一是与清单运用相结合。以权责清单为抓手,纵横明晰部门间、层级间职责边界,厘清不同部门在“一件事”、“一类事”上的职责分工,形成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二是与实名制管理相结合。管好用好实名制系统,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加强数据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纠正。同时,利用实名制系统认真做好各类进人计划管理和编制前置审核,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与机构编制评估相结合。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应评估,从全县党群、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为试点,严格对照中央编委《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及部门实际,严格论证机构编制事项,确保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均能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三、突出刚性约束,强化日常监管。一是抓好专项监管。围绕《条例》要求和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及时调查摸底并梳理汇总全县机构编制情况,分析研判问题,严格督促整改。二是做好联动监管。完善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并结合机构编制自查自纠、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等情况的跟踪评估。三是用好社会监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12310”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为强化全县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