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机构编制报告相关文件精神,市委编办自觉提高站位,迅速部署落实,科室联动发力,从严审核把关,高质量完成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快”。收到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后,深入研究文件政策,及时向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报告内容,制定报告模板,压实工作责任,规定完成时限,严肃工作纪律。建立科室联动机制,由督查科牵头,会同报告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业务科室,遇到问题迅速研究,提出建议意见,共同发力,完成报告。
二是报告内容“实”。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参考模板,逐项理清需报告事项,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完成报告。针对今年新增加的“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落实情况”等内容,深入总结我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商讨省委编委、省委编办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查找佐证资料,如实完成报告。
三是指导审核“细”。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认真解答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耐心解释名词概念,反复强调纪律要求,积极提醒注意事项,确保工作更加顺畅。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已报送的报告,仔细审核,针对不合格的报告,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时指导解答,推进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更高质量完成报告工作。
四是结果应用“广”。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实效,将机构编制报告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反映,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职能运行监管等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