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进一步放权赋能,深化乡镇赋权改革,激发基层执法活力,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把准“需求脉”,制定“一份清单”。金寨县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召开不同层级座谈会等方式,按照“三上三下”原则,充分听取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严格落实省政府“基本盘+自选”的要求,坚持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在《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中确定赋权承接事项,制定《金寨县乡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本次乡镇承接赋权事项共356项,经济发达镇承接赋权事项共359项,涉及国土林业、农业水利、文化旅游、城管执法等19家县直部门。
二、划好“分界线”,厘清“一份责任”。清单公布后,各乡镇与县直相关部门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乡镇以其自身名义负责辖区内赋权事项的办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对乡镇执法指导和服务。为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根据市委编办统一部署,金寨县积极构建“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三清单”即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同时,金寨县充分考虑执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文件中要求各乡镇按照承接执法事项范围,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对于跨乡镇地域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案件重大复杂或乡镇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仍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大大减少管理真空、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锤炼“硬功夫”,建好“一支队伍”。进一步深化赋权后,乡镇由原“委托”执法变为“授权”执法,责任主体由“县”变为“乡”。为此,金寨县多措并举,将执法队伍建设作为赋权先导性、基础性工作:一是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核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7—15名,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与编制的一定比例配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作为乡镇行政执法的辅助力量。同时,选优配强执法人员,将年轻优秀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去,杜绝随意抽调执法人员到其他工作岗位,保障执法队伍稳定性。二是提升执法培训效果。金寨县统筹制定执法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以案代训”“分条式培训”“现场式培训”“案件评查”等培训方式,每年均开展综合类执法业务培训1次,各赋权单位每年共开展业务培训20余次,基本实现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全覆盖,较好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着力加强综合执法保障。为各执法大队每人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和执法服装,为每个乡镇配备执法车辆,并统一外观设计,各乡镇为执法大队提供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同时扩大参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范围,基本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四、筑牢“稳定器”,健全“一套制度”。为推动赋权后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高效运行,激发基层执法活力,金寨县积极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要求,在各乡镇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审查办公室”,明确法制审核人员由乡镇明确执法经验丰富人员担任,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出台《关于顺利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报告制度、联系服务制度、罚没款管理等制度,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制可依、有规可循。三是建立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县直相关部门对赋权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对本乡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与相关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绩效挂钩。同时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合督查制度,发现乡镇执法人员越权、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程序给予相应处理。(张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