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担当作为为主线,突出“谋”“统”“放”,聚力改革攻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编制配置,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累经验。
一、在“谋”字上下功夫,统筹抓好提升行动顶层设计。
一是一个细则谋布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积极适应基层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在综合设置乡镇机构、建立完善“平台+机构+岗位”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经调研走访并多次征求意见,形成《绩溪县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提升行动实施细则》,提出“基层党建提升行动”“厘清职责边界和为基层减负提升行动”“五个平台建设提升行动”“综合行政执法提升行动”基层“多网合一”提升行动等10个提升行动,共分30项改革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63项,制定工作举措100项,涉及13个牵头部门和42个责任单位。二是两次会议谋提升。分别召开提升行动专题培训会议和提升行动推进会,全县11个乡镇党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和提升行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各乡镇和牵头部门结合本乡镇实际、各部门职能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提升行动的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亮特色、讲不足、谈对策。明确提升行动推进情况与县委督查督办事项相衔接,有效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规定动作不到位等情况提前预防、提前警示,督促滞后工作赶上进度、保时保质,常态工作落地落细、提质提效,确保全县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稳步推进。三是领导重视谋推进。建立县委常委联系指导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工作制度,常委领导每半年深入联系乡镇开展一次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乡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书记肖阳在华阳镇指导期间,针对综合治理中心场所面积不够、服务群众不方便等问题,协调落实了异地重建方案,有效解决了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
二、在“统”字上求突破,“五个平台”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统一场所,打造“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绩溪县11个乡镇均规范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社保、医保、民政、卫健、综合等窗口,着力打造“进一扇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找一个人办妥”的高效办理模式,群众办事“地点难寻、干部难找、业务难懂”现象大大改观。荆州乡、扬溪镇克服场地硬件困难,通过整合优化,在大院一楼新设便民服务大厅,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改进了干部作风,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瀛洲镇、临溪镇通过改建原财政、税务办公场地,打造“一站式”通办便民服务中心,让办事企业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统一调度,“五个平台”助推基层治理新发展。各乡镇均确定主要领导为“五个平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平台责任人,相关事宜由责任人负责牵头办理,实现力量整合、集中办公。其中上庄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协同电子政务平台将任务分配至五个平台,有效提高工作效能。荆州乡、长安镇、板桥头乡等乡镇定期召开“五个平台”调度会,把干部职工管理、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等融入“五个平台”统筹办理。三是统筹使用,派驻机构“县属乡管乡用”稳步推进。印发实施《绩溪县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管理办法(试行)》,各乡镇派驻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均已纳入相应工作平台,人员纳入平台管理使用,接受平台统一指挥调度。各乡镇司法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驻人员均参与乡镇值班、联村包户等工作,实现良性运转。荆州乡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担任九华村第一书记,条块融合紧密,实现工作双赢共进。乡镇司法所派驻人员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到乡镇,纳入乡镇统一管理。向基层下放权力同时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进一步强化乡镇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评价权和征得同意权,提高乡镇对其负责人选配、考核话语权。明确乡镇对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权重占60%,进一步增强乡镇基层治理的统筹能力。
三、在“放”字上有创新,助力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分类制定赋权清单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科学划分乡镇类别,综合考虑乡镇区域位置、产业发展、经济规模,资源禀赋等因素,根据“一乡一策”“宜放则放,应接尽接”的原则,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由乡镇承担更方便有效的县级服务管理事项一律赋权,对乡镇自身发展、资源条件存在差异的进行差别化认领,对专业性强的事项进行逐步赋权。今年3月首批赋权270项,其中基本事项254项,自选事项16项。8月份,结合绩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一目录三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赋权事项33项,其中行政审批6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1项,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二是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县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核定80名事业编制,2022年76人持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证,2023年11个乡镇共有130人参加执法证考试,92人通过,执法力量稳步增强,其中金沙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考试,主动做“赶考”第一人,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上庄镇、家朋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配备统一制服、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在开展处理投诉、调查取证、外出执法、调解纠纷等工作时,规范采集证据、还原执法现场,确保执法公正、透明,同时有效监督干部规范执法,进一步降低执法风险。临溪镇、扬溪镇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独立办案并形成卷宗,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执法能力。三是强化培训稳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为严防赋权事项“一放了之”,县司法局牵头各赋权单位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培训指导和保障工作,开展常态化、系统化、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强化培训。今年6月,印发实施《关于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绩政办〔2023〕16号),持续提升执法人员和案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赋权以来,县直相关单位通过视频培训、案件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对乡镇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其中司法局6次,县应急局4次,县农水局2次,县林业局、文旅局各1次。强化县乡两级执法互动,积极探索推行乡镇执法人员到县级执法部门跟岗学习、县级执法人员定期下沉乡镇指导业务工作等方式,做好有效衔接、加强互动交流。上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动对接县直单位,派出2名执法队员分别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跟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胡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