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青阳县委编办用好“三加”工作法,推动权责、资源、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目录+清单”厘清权责边界。深入落实“全省一单”要求,以乡镇一目录三清单工作为抓手,组织各乡镇、相关赋权部门(单位)从具体事项入手,全面梳理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合事项清单,依法厘清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权责边界。目前,共发布乡镇审批事项清单57项(丁桥镇57项、木镇镇40项,其他9个乡镇39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68项(丁桥镇368项、木镇镇242项、其他9个乡镇240项),配合事项清单64项。
“规定+自选”精准放权赋能。在推动乡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事项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乡镇自身实际,坚持“基本盘+自选项”,鼓励在乡镇承接好规定下放事项的同时,自选部分承接事项,让乡镇“干不好的事项不要接”“有利于工作的事项主动接”。督促县直赋权部门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帮助乡镇熟悉事项办理流程等,提升赋权承接能力。11个乡镇承接基本盘事项 254 项,涉及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14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33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权力9项。在此基础上,木镇镇承接自选项3项、丁桥镇承接自选项146项。
“改革+优化”充实基层力量。以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经济发达镇丁桥镇设立6个综合办事机构,将原县直部门派驻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下放给该镇管理,设立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制总额内调剂增加丁桥镇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1名。建立人员优先补充机制,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编制人员优先保障乡镇,近三年丁桥镇累计招录调入公务员、选调生、事业人员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