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建立“三项机制”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统计

访问次数: 131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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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巢湖市在上级编办精心指导下,立足自身实际,建立三项机制,全面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保障作用。

    (一)建立日常维护机制,保障数据准确性。按照“四清”要求,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全面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机制。一是实时更新调整。巢湖市委编办指定专人实时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对照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印发的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职务职级任免等文件,及时调整平台信息,全面保障系统数据实时更新。二是定期核查比对。每年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对部分数据更新上报不及时、数据统计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结合开展机构编制论证,事业单位登记现场核实等工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进一步详细掌握部门机构人员状况,及时与实名制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及时修改完善实名制系统相关信息,多方位保障系统数据准确无误。

    (二)建立监督培训机制,保障数据真实性。通过单位自身落实主体责任和主动强化培训宣传力度,保障数据真实性。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岗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要求全市各部门除保密数据外,利用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定期公示单位在编人员编制类型、在岗状态等基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各部门按季度统计上报机构编制一套表,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编制部门备案,做到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可追溯、可追责。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力度。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需要,积极向市委编委相关领导,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赠阅编印的《机构编制工作手册》,强化各级领导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刚性纪律。此外,每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专项培训,加强《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数据管理整体水平。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保障数据一致性。全市机构编制数据一律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为“唯一出口”,通过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保障数据一致。一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进行会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通报各自相关信息平台数据。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核准的领导职数、编制使用计划配备领导干部、招考录(聘)用人员;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源头”管理作用。二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编制部门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围绕领导干部调配、人员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变动等方面数据进行共享。以某一时间节点为口径,反馈各自数据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查询、验证等有效支持,确保数据一致。(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