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公司”改革为淮北市开发区发展注入新活力

访问次数: 250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2-17

[字体: ]

    近年来,淮北市积极探索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激发开发区改革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厘清职责关系。管委会作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等管理职能。公司作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市场主体,主要承担融资开发、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职能,构建了“小管委会、大公司”、“小机构、大服务”的格局。

    增强造血功能。推进开发区国有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优化组织架构体系,探索多元化经营。将土地等优质资源注入公司,履行开发建设、投融资等市场化职能,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转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和灵活性作用。增进开发区平台公司主体评级,进一步做强运营企业,增强壮大平台实力。

    灵活用人机制。实行按需设岗、按需配人的岗位管理模式,把熟悉经济工作、基层管理经验丰富、干事创业有激情的干部选配到开发区,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行全员雇员制管理。修订开发区用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内设机构正职以下人员由管委会自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自主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赋予管委会选人用人自主权。

    深化薪酬改革。创新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挂钩机制。按照“优绩优酬”的原则,开发区自主制定薪酬差异化分配制度,把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建立“基础+绩效”薪酬体系,以贡献论待遇,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薪酬待遇“能高能低”。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实行特岗特薪,吸引更多人才来淮,实现“淮才优遇”。(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