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委编办借鉴“千万工程”经验 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赋能添力

访问次数: 90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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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咸阳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借鉴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针对兴平市农业系统机构庞杂、职责重叠、人浮于事现状,通过整合机构、理顺机制、强化赋权,改善该市村容村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优化机构设置。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单位承担”原则,为兴平市农业系统事业单位“瘦身塑型”。整合职责相近、功能重叠事业单位,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等,整合后,原先的17个事业单位精减至9个。设立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站(以下简称“人居总站”),按乡镇(街道)设10个分站,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

  科学划定职责。坚持职责法定原则,科学界定兴平人居总站、分站职能职责。人居总站主要承担拟定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以及美丽乡村、净美庭院创建等事务性工作。各分站按照人居总站安排,分包区域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通过厘清职责关系,使管理更高效、履职更顺畅。

  保障人员力量。将事业单位整合后冗余的185名工作人员下沉到10个区域分站,分成13个驻乡镇(街道)工作队,每队配备一名站长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在各村设专职干部,分级负责所驻镇街、乡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兴平市181个行政村分为精品村、示范村、冲刺村、薄弱村,划分1989块清洁区域,配备1270名专职保洁员,配齐洒水车、清扫车等环卫设备,开展精细化保洁、规范化清运、无害化处置,力促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推进。

  推进整治见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推行以来,兴平人居总站聚焦核心职责,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累计改厕8.1万余户,创建净美庭院2.5万余户、净美庭院示范街406条,创建国家森林乡村4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开创兴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局面。(陈岚岚)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