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委编办坚持“五位一体”破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访问次数: 360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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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桐城市委编办坚持清单、平台、队伍、培训、规范“五位一体”,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

  编制一张赋权事项清单,强化法治保障。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双向征求市直单位及镇街意见建议,召开多轮次小范围、多专题座谈会,形成按经济发达镇、其他镇、街道三个类型赋权的清单,以政府名义分别赋予307项、290项、158项行政执法权。

  搭建一个综合执法平台,强化组织保障。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镇街改革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在全市15个镇街统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搭建综合执法平台,整合镇街及派驻机构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承担依法赋予镇街的综合执法权。

  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强化力量保障。推动在镇街工作的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机构“三权”下放,累计下划125名事业编制,下沉126人,每个镇街执法大队人员平均达到8-10人。同时,建立“行政执法联系制”,公布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15家赋权单位对应各镇街执法联系人名单,通过“镇呼市应”机制,落实日常培训、指导、执法等工作。

  开展一次执法全流程培训,强化要素保障。联合市司法局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指导协调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将持证上岗作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重要依据。2023年累计推动220余人参加综合执法证考试,其中181人通过考核。督促各镇街配备执法装备设施、健全办公场所设置等工作,落实执法全流程保障。

  制定一个执法标准规范,强化制度保障。充分吸收借鉴浙江、山东等地综合执法改革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案件办理流程图、执法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等20余项规范制度,确定经济发达镇范岗镇为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在队伍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等方面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