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委编办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提升

访问次数: 132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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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池州市始终坚持“年度集中调整与即时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机制,构建了市县乡三级要素统一、标准统一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规范权力运行、明确部门分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和促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编制清单年度版本,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每年开展权责清单等集中统一调整,现行清单2023年度版本中全市行政许可事项363项(其中市级318项、县级244项、乡级24项)。市级权责事项3681项、公共服务1272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123项;县级权责事项平均3080项、公共服务平均1130项、中介服务平均87项;乡级权责事项平均280项、公共服务平均128项、配合事项平均64项。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外行使行政权力,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实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形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的完整链条。

  (二)创优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一是制定《池州市赋予街道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的实施办法》,赋予街道5项综合管理权,建立市、区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综合管理事务交办街道承担的准入制度,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责任事项交由街道办理。二是编制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明确乡镇街道在权责事项中负主要责任、在配合事项中负配合责任;同时制定“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县乡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4项配套机制,保障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高效运行。三是编制公布《乡镇街道承接事项清单目录》,根据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赋予全市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完善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乡镇街道审批执法权限。同步设立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专业执法人员、组织综合行政执法考试、开展赋权事项技能培训,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三)持续开展放权赋能,进一步提升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至2020年依托权责清单开展开发区放权赋能,扩大开发区在经济发展领域的行政审批权限;2021年继续开展向江南产业集中区和市经开区第二轮赋权,进一步提升其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2023年在前两轮赋权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强化,开展全市6个省级开发区第三轮放权赋能,进一步满足开发区实际需求,加快促进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二、经验启示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列入到清单里的权责事项均以法律法规作为实施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土政策”不得列入。权责清单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全省一单”。其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更是实现“全国一单”,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是强化配套保障。首先做好体制机制保障,在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过程中制定“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县乡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4项配套机制,保障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高效运行。其次做好人员机构保障,在依法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过程中为基层设立好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选优配齐人员力量、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有机构、有人员、有权限、有资格、有能力”落实承担。

  三是拓展实际运用。将权责清单事项从生硬的法律条文中运用到经济发达镇、经济开发区、九华山风景区等赋权工作中,加快促进其经济高质量发展;运用到乡镇街道与县区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划分,进一步深化为基层减负;运用到基层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转变基层治理思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