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委编办完善城市管理职能运行体系

访问次数: 65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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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丰县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城市管理职能运行体系,努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助推城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理顺机构职能,完善城市管理格局。理顺县城管局、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园林中心等事业单位以及乡镇政府之间,承担城市管理职责工作关系。在彰显县域城市管理特色与实际的基础上,有效运用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等抓手,围绕行政权力归属,合理划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等各类城市管理事项具体职责,理顺条与条,条与块之间的关系,明确责任分工、职责边界,清晰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赋权赋能,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持续贯彻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依据省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相关文件精神,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83项城市管理领域的部分执法权下放乡镇。结合乡镇实际,整合乡镇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组建各乡镇综合执法队。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力量下沉,城管局、市政园林中心等部门向乡镇派驻执法、专技人员,为乡镇承接城市管理事项提供有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三是优化运行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协调、合作联动等工作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协调配合,界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将各部门、乡镇城市管理职责纳入社会治理智能平台“一网统管”,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统一调度和分拨责任单位快速处置,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