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委编办把好“三关” 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工作

访问次数: 46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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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门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严把“责任关”“内容关”“运用关”,围绕明确报告主体、规范报告内容、发挥报告作用,有序推进全县机构编制年度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一是把好“责任关”,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重要意义,明确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落实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由各单位党组织履行报告主体责任。明确对象范围,梳理全县机构名录,将包括乡镇、县直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内的74家单位纳入报告范围,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把好“内容关”,规范报告内容。根据上级机构编制工作最新要求及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等七个方面事项作为本次机构编制报告的重要内容。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逐一审核报告材料,对不符合报送情况的,要求补报或重报。

   三是把好“运用关”,挖掘使用价值。将报告中各单位反馈的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及时筛查和分析研判,对多发问题、重点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指导、推动工作作用,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报告反映出的情况,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和专项督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推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