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破解“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痛点难点问题,金寨县结合本次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健全机制、放权赋能、建强队伍、创新体制等方面出硬招、抓实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一、搭建“一个平台”,建立精简高效、协同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乡镇各类执法事项,搭建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将县直相关部门派驻在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监所等执法机构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探索执法“岗位化”管理,按照执法任务分工设立不同类型的综合执法岗和法制审核岗,实现执法工作定岗、定人、定责。建立乡镇统一协调指挥的执法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并协调县直相关赋权部门,开展执法合作和信息通报,形成乡镇统一领导、岗位立即响应、县直部门常态协助的工作格局。
二、建强“一支队伍”,锻造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执法力量。结合此次改革,县委编委及时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加编制,并按照年轻化、专业化标准统筹调配人员力量,严禁随意、长期抽调执法人员,确保执法队伍稳定性。坚持把业务能力提升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制定执法培训计划,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改革以来组织跟班学习20余人,探索实施“以案代训”“分条式培训”“现场式培训”“案件评查”等多种培训方式共7次,参训人数30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理论能力、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严格把关从业门槛,坚持无证不执法、执法必有证,实现了全员持证上岗。
三、厘清“一张清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按照“应放尽放、应接尽接”的原则,将县直19家部门356项审批执法权赋予乡镇。为切实厘清县乡职责边界,金寨县严格落实“一目录三清单”制度建设要求,印发《关于公布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明确乡镇承担的审批执法事项清单共448项,其中审批事项46项、执法事项336项、配合事项66项。同时充分考虑执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明确跨乡镇地域范围及重大复杂或乡镇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仍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大大减少管理真空、推诿扯皮等问题。本次改革以来,乡镇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余件,充分发挥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作用。
四、健全“一套机制”,形成监管有力、长期有效的制度保障。统筹组建法制审核指导专班,为乡镇执法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服务和业务指导。改革以来,专班为乡镇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出具案件审查指导建议21份。出台《关于顺利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乡镇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报告、联系服务、罚没款管理和物资保障等制度,实现各乡镇执法程序、标识、服装、车辆、自由裁量等全统一。建立县乡双向监督考评机制,将乡镇赋权执法纳入平安建设擂台赛,评估结果纳入乡镇目标考评,同时将乡镇对县直赋权单位工作评价纳入考评,激励乡镇和县直部门认真履责,合力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张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