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综合施策,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推动监督检查“规范化”。一是健全督查制度。结合近年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出13类典型性多发性问题,形成《上城区机构编制行为禁止性条款》,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统一标准和依据。二是规范督查流程。检查前下发机构编制责任事项清单及相关学习资料;检查中全面掌握检查对象机构编制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检查后第一时间汇总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内外联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等平台,与区委组织部、巡察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享工作信息,对全区机构运行、编制使用情况等进行联合监管。
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一是定期开展督查。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法规制度落实落细。近两年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3轮,向部门单位发送整改函10余份,实现区直部门和各街道督查全覆盖。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即知即改、限时销号。三是跟踪督办整改。建立案例通报制度,对典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通过“一案一销”、“回头看”等机制确保真改实改。
确保监督检查“长效化”。一是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一律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坚持将法治理念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教育。将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融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培训、专题调研等日常工作,筑牢机构编制纪律防线。(拟稿人:施利君)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