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展开

访问次数: 5872                        发布时间:2010-01-04

[字体: ]

   中国机构网1231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山东省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省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在全面展开。目前,17个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省编委审核后已全部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印发,济南、青岛、菏泽等市已召开动员大会,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其它各市近期也将开会部署,尽快组织实施。各市制定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经省编办审核备案后也全部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各市正在抓紧审批。

    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既注重贯彻中央的改革要求,又考虑结合各地的实际;既注重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又侧重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一是突出了职能转变这个核心。要求市县政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强化对本区域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强化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管,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减少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

    二是加大了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探索力度。除按中央要求整合了经济和信息产业、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内贸和外贸等部门外,还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整合农业、畜牧、农机等相关机构和职责,实行了大农业部门体制;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相关机构和职责,实行了大文化部门体制。

    三是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参照中央和省里职责调整的情况,对市县调整和变动部门的职责相应进行了调整,确保上下对应,政令畅通。

    四是规范了机构设置、严控了人员编制。根据中央规定的限额,结合市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任务的大小,科学合理从严确定了政府部门个数。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原则,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名称、规格等进行了规范。对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自定行政机构进行了清理撤并。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将行政职能收归了政府部门。通过改革,各市县政府机构数量均没有突破中央和省里规定的限额,人员编制均没有突破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