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名管理,全力打造“阳光编制”,是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坚决贯彻上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规范管理,着力推行实名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和有益启示。
一、实践探索
几年来,我市在实名管理方面进行深入实践,积极探索,逐步走出一条“加强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实名制管理新路子,做到人员编制核准查实、政策程序公开透明、管理措施形成机制,全力打造“阳光编制”。
(一)领导重视,在深化认识中精心实施
领导重视是落实实名管理的前提。福建省泉州市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实名管理工作,在实践中认真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效推进。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市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实名管理,多次做重要批示,强调抓好实名管理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经常宣讲实名管理的重要性,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要求编制部门大胆管理、秉公办事,充分发挥“桥头堡”、“水龙头”的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特别是2007年中央有关机构编制“三个文件”出台后,市县两级及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如2007年泉州市委专题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邀请省委编办陈海基主任作专题讲座。市委编办陈文堃主任经常应邀到县级党委中心组和市委党校讲座。注重加强与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等媒体的沟通联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组织实施到位。市县两级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实名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出台多项加强实名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核编证》年检和年终统计,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逐步推进实名管理工作,并在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四是支持保障到位。 市县两级对实名管理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心过问机构编制工作,当好坚强后盾,使编制部门在实名管理中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按政策规定办事。注重加强编制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独立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市县两级编办主任有一半兼任组织部副部长,使机构编制工作与干部人事工作更加紧密地对接协调。
(二)制度健全,在规范管理中科学运作
建章立制是落实实名管理的基础。福建省泉州市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落实,科学规范运作。一是实行核编管理制度。我市从1985年就建立核编制度,严格执行核编证管理,建立健全年审制度,并24年来一如既往地认真执行,重点把握“编制限额、人员结构、人才层次、流动方向”四个方面,通过实行核编制度,实现关口前移,有效防止超编、超职数配置人员。二是实行宏观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宏观管理。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坚持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不”,即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把好审核关,坚持从严从紧原则,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建立“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宏观管理机制。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对各部门呈报的机构编制议题,及时进行调查论证,先后为教育、卫生、环保等部门解决人员编制和机构调整等诸多事项,为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在体制机制方面提供必要保障。适时对职能弱化的部门进行整合、撤销,较好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四是实行信息管理制度。全面使用核编管理软件,及时将机构编制变动事项录入信息库,依托先进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库与组织人事等部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开通市县两级机构编制网,提供表格下载,并连接到政务网,方便服务相对人。
(三)部门联动,在协同协作中合力推进
协同协作是落实实名管理的关键。编制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统筹兼顾,健全完善管理流程,合力推进实名管理扎实开展。一是在政策制定上共同参与。编制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集中力量,共同调研,集体论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实名管理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制定出台了《关于冻结市政府有关单位机构编制和人财物的通知》(泉委办〔2009〕118号);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各级党政群机关从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通知》(泉委组干〔2008〕6号)等。二是在进人管理上共同把关。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严格执行“五部委”关于规范进人程序的通知精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等综合约束机制,共同把好进人每一道关。目前,各单位人员调配、考试录用等,全部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通过相互配合,共同把关,坚决杜绝超编进人现象。三是在职数管理上共同配合。会同组织部门于2002年和2006年对市县两级领导职数进行调整和重新核定。建立健全使用领导职数审批制度,制定《关于启用泉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领导职数审批表的通知》。通过核定领导职数,加强了对领导职数标准化管理和总量控制以及干部队伍结构管理。四是在工作机制上共同落实。为加强实名管理,各职能部门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共同维护机构编制工作良好环境。纪检部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党纪和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将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机构编制情况列入实绩考核内容,由市委编办负责考评。惠安县实行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对调动离任前的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机构编制离任审计。
(四)监督有力,在落实责任中提升水平
监督检查是落实实名管理的保障。福建省泉州市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实名管理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督查网络。逐步扭转“软监督、虚监督”局面,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构、程序、手段等,形成强有力督查工作合力。市级专门设置监督检查科,配备专门队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县级编办配备督查干部,形成严密的市县两级督查网络体系。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积极会同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先后多次开展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等专项督查。市委组织部历次《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均邀请编办参与。2007年会同市监察局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8年又组织开展对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专项督查,督查面达到100%;2008年、2009年先后组织对党政群机关消化超编人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市县两级均设立12310举报电话,制定完善受理举报电话管理办法,加大举报监督查处力度,确保监督检查日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编制部门12310电话和相关部门的联动举报制度,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及时进行联动查处。四是推行实名公示。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将机构编制事项和实有机构、人员情况等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实名管理更加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扎实有效地推进实名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成效更为明显。一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预防机制更加健全。通过实名管理,减少自由裁量的伸缩性,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使事前预防作用更加突出。二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源头地位更加凸显。通过实名管理,强化编制部门“水龙头”、“桥头堡”的源头地位,机构编制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编制部门牢牢掌握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主动权。三是机构编制管理的运作机制更加科学。通过实名管理,各有关职部门在实名管理中协同协作,健全并完善一套包含申请、审批、核准、公示、督查、处理、反馈等顺次递进的实名管理流程,让实名管理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四是机构编制管理的资源效益充分发挥。通过实名管理,全力打造“阳光编制”,更加注重管好管活机构编制,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实现了配置最佳化和效益最大化。
三、几点体会
在扎实推进实名管理的实践与探索中,深有体会:
(一)在认识层面上:要坚持改革创新,突破传统思维定势。改革创新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灵魂。如果固守传统的思维管理模式,把管人和管编机械地割裂开来,推行实名管理就得不到长期坚持。因此,要坚持改革创新的思想理念,勇于冲破传统思维定势,走出认识误区,不断推进管理创新。
(一)在认识层面上:要
(二)在管理层面上:要坚持协同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实名管理涉及到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诸多部门,因此,在实名管理中,要大力倡导协同协作精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体制机制保障作用。
(三)在实践层面上:要坚持科学运作,遵循行政管理原理。实名管理是按照行政管理学的原理设计,把各个环节有机联系起来,以达到动态管理的目标。因此,要遵循行政管理学的基本原理,注重科学规范运作,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体系完整、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控有力的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新模式。
(四)在技术层面上:要坚持与时俱进,完善网络技术平台。管理信息系统是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不可或缺的技术操作平台。因此,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全方位的实名管理信息网络技术平台,以确保实名管理获得最前沿网络信息技术支撑。
(五)在制度层面上:要坚持多管齐下,构建全面督查网络。监督检查是巩固实名管理成果的重要手段。因此,要以贯彻落实《解释》为契机,采取决策督查、专项督查、网络督查和舆论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全方位督查网络。(福建省泉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