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左旗直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做法及思考

访问次数: 5366                        发布时间: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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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0835号)文件精神及新左旗制定的《新左旗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方案》,呼伦贝尔市新巴尔左旗编办积极开展了消化旗直机关超编人员工作。截止20102月底,完成消化超编11人。

  一、消化超编人员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控编进人政策,没有空编的单位禁止考录公务员,禁止以任何途径调入新的工作人员。

  (二)以正常退休方式自然减员,20089月至20102月间,党政机关公务员正常退休6人。

  (三)其他途径,20089月至20102月间,党政机关公务员死亡1人,调出外地4人。

     可以说,在旗委、旗政府及旗编委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我旗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我旗旗直机关行政编制及实有人员现状来看,实现自治区提出的2011年消化旗直行政机关超编人员目标有很大困难。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分布不均衡。各单位之间人员分布不均衡,部分单位空编,部分单位超编。其中有些单位超编是领导职数超编、空编是领导职数空编(旗委办副主任、旅游局副局长、发展和经济局副局长、水务局副局长、计生局副局长等职位均空编)。倘若配齐这些单位空缺领导仍有可能产生新的超编问题。

    (二)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后占编制,是旗直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困难的重要原因。现旗直机关中严重超编的人大、政协、政法委、建设局等单位均存在此现象,这部分人距退休年龄还有一定时间,造成消化工作难度。

  (三)由于旗直机关公务员超编,上级编制部门不允许旗直机关考录公务员,使现有空编单位难以补充力量,倘若这部分机关中调入公务员,又将加重超编。

  (四)存在一定的混岗现象。一方面表现为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占用行政编制,另一方面表现为主管部门行政人员兼任事业单位法人占主管部门行政编制。

  三、关于消化超编人员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空编单位增人审批制度,严禁旗直机关调入公务员。即使个别机关有空编,但在旗直机关行政编制总量超编的情况下也要严禁调入公务员。

  (二)选拔、调配领导干部时把单位人员编制作为一项参考内容。核实单位领导职数是否有空缺,该单位是否有空编,对班子职数已满或无空编,但工作需要配备领导的,可先通过交流等方式腾出编制后再进人,以避免产生新的超编。

    (三)适时调整编制。机构编制部门要深入旗直单位,加强调查研究,动态管理机构编制,按照单位职能和工作量的变化适时调整单位编制,适应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加大对公务员的交流,适时调整旗直机关间的公务员岗位。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加大对现有超编机关和空编机关岗位和人员的调配,及时化解个别单位的超编现象,使人员分布更加合理。

  (五)消除混岗现象。解决现有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占公务员编制和公务员兼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现象,优化编制的使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左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