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组织学习了芦溪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编委办主任倪艳霞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县编委办副主任周开萍同志就“三定”的范围、“三定”的内容、“三定”的要求、“三定”工作的报送时间、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
会上,倪艳霞同志介绍了该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就为什么要进行“三定”规定和如何做好县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三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制定部门“三定”规定作为组织实施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认真筹备,真正把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上报“三定”时,其中主要职责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文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和02年之后的三定方案、机构编制变动文件等)。结合芦溪县实际和参照市政府对口部门“三定”,拟定本部门“三定”规定。三是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不在这次“三定”之列,要做好各工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情况统计工作,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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