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宣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了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班。
培训班上,县编办副主任雷斌同志组织学习了县编委《关于县政府部门“三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就“三定”规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三定”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三定”规定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要求。登记局局长杨立新同志从“三定”工作的工作流程、规定用语、主要内容等相关业务要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并就各单位草拟“三定”规定初稿、报送征求意见稿和审核稿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编办主任胡孟清同志主持会议,他对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吃透会议精神,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二是注意时间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保证高质量完成“三定”工作,并积极稳妥地规范运作,确保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湖北省宣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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