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温宿县编办完善工作绩效督查问责机制

访问次数: 3316                        发布时间:20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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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端正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机构编制常规性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5月初,新疆温宿县编办建立工作效能督查、绩效定期通报、绩效奖惩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工作绩效督查问责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绩效督查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初制定月工作计划,将任务具体分解到每周;每周一制定周工作计划,将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工作日,并于每月(周)末汇报上期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期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周密、责任到位、落实有力。

  二是建立每日工作效能督查台帐。要求全体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安排本人当天任务,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当天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工作项目、工作量、工作进度、用时等)。未完成任务的必须说明原因,出现工作差错的如实记载。

  三是实行工作绩效督查定期点评、通报制度。由副主任每天进行绩效督查,及时纠正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人工作饱满;由主任每周进行点评、通报,工作绩效督查结果作为当年单位个人考核定等的主要依据。

  四是落实工作绩效奖惩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奖勤罚懒、干好干差不一样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绩效奖惩制度。对完成任务及时、工作质量高、绩效出色的人员,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作风飘浮、消极被动、懒散拖拉、在岗不干事的人员,或当天任务工作量不足8小时又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教育;对情节严重或经批评教育仍无成效、不能胜任现职的,给予调整岗位、扣发津补贴等处罚;对违章违纪或出现差错、贻误工作的人员,按照县委五项制度及单位行为规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通过近20天的运行来看,编办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提高,实现了管理人性化与工作效率的有机统一。(新疆温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张庆森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