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柏县编办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访问次数: 2619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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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云南省双柏县编办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依法清权确权,确保权力取得有据。根据法定授权依据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出的职权项目进行分类登记造册,依法进行审查,确保清理结果合法、准确。

  二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配置科学。将清理后的职权逐一界定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制约、协作配合的权力结构。绘制并公布覆盖各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对权力事项进行分档限权,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和范围、幅度,使自由裁量权刚性化。向社会公布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

  四是坚持权责统一基本要求,确保权力依法行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违法行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克服和解决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权力运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