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访问次数: 2319                        发布时间: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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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湖北武汉市13个区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已全部印发实施,标志着该市新一轮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经过改革,区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更加科学,职责关系更加顺畅,责任落实更加明确,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取得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成效:一是职责调整到位。这次改革全面梳理了区级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13个区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共调整理顺职责1502项,有效解决了职责交叉、关系不顺、责任不清、效率不高等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机构设置规范。这次改革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适应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优化组织结构,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改革后,13个区共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09个,比改革前的342个减少了35个,精简10.23%;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由1941个减少为1647个,减少295个,精简15.20%三是人员编制精简。核销部分编制,行政编制实现零增长。四是职数核定严格。13个区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领导职数减幅达12.3%;副处级领导职数减幅达25.78%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