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前不久,江苏省新沂市编办召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市编办主任郭景辉同志对下步“三定”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市政府25个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自新沂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新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经过前期充分准备,进入了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做好部门“三定”工作是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的关键环节。要通过“三定”,合理配置部门职责,促进各部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突出服务重点;要通过“三定”,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决策,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要通过“三定”,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强化落实责任,解决权责脱节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做好部门“三定”规定,要注重把握好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注重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准确界定部门职责;二是注重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问题;三是注重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规范表述部门职责;四是注重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部门责任;五是注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六是注重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规范配备领导职数。
会议强调,部门“三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工作落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同时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落实“三定”内容,规范行文格式,科学严格用语,切实提高部门“三定”规定质量,确保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预期积极稳妥的实施。(曹同生)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