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各部门稳步落实新的“三定”规定

访问次数: 1788                        发布时间: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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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各部门新的三定规定全部印发。日前,青岛市编办对各部门贯彻实施三定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从掌握的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已经按照新的三定规定运行,此次改革确定的新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基本顺利入轨。

  在41个政府工作部门和3个部门管理机构中,三定规定调整较少的21个部门,如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政府研究室等均已全部落实了三定规定;内设机构未增加但其职责或机构设置有调整的11个部门,除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暂未实施外,其他如市民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府国资委等均已落实到位;新组建部门和增设内部机构的12个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市公务员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均按照新的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个部门目前尚未落实,但均表示年底前各项工作可落实到位。

  下一步,青岛市编办将按照既定计划,拟订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将各部门分类分组,对其运行成效进行评估,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